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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圖書館注意事項

1、本館書庫館藏為開架式,所藏圖書館藏資源專供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及志工等自由閱覽、參考、借閱使用。

2、凡本校學生均可憑學生證於下課時間,自由入館;上課時間學生務須完成公假手續、午休時間需填寫申請使用書,並經導師或任課教師簽名同意後,向本館提出申請,並憑學生證,向櫃臺辦理換證手續。

3、進入圖書館,私人物品請放置寄物櫃內,不得攜帶入館,如須攜帶個人書籍及筆記本等入館時,請先徵得館員同意,離去時須自動出示館員檢視之。

4、資訊區之使用:學生任何時段使用電腦,均需憑學生證,向櫃臺辦理換證;為公平原則,每人每次使用以半小時為原則,若後面無人等候,可繼續使用,每天最多使用2個小時。網路之開放使用僅限於檢索資源,讀者不得上遊戲、色情、暴力相關網站等,違者按校規懲處。 使用列印機時,收取列印油墨費,限印A4,黑白11元,彩色15元,正反面列印為2頁,計價雙倍。

5、架上圖書可自行取閱,閱畢請放回原處;若不確定位置時,請交至櫃台。圖書如欲借出,請向櫃台館員、志工或辦公室辦理外借手續。

6、每次借閱圖書,學生以八冊為限,前書未還,不得再借新書。過期期刊需向櫃臺辦理登記,方得外借。

7、借出圖書(含過期期刊)及影音光碟,學生以二星期為限;期滿無人預借,得再行續借;欲借之資料,如已被他人借出,可於圖書館網頁辦理預約手續。

8、各種當月期刊、連環漫畫、考古題資料,限於館內閱覽,恕不外借。

9、所借之圖書館藏如遇本館亟須收回時,如清查、整理、改編或裝訂圖書時,得隨時索回借出之圖書。圖書館藏汙損或遺失、視聽光碟遭損壞時,須照時價或購買原館藏或物件賠償。

10、借出圖書,無論到期與否,一律於學期結束前歸還,教師員工離職及學生辦理離校手續時,須在離校前還清圖書。

11、個人視聽器材耳機與光碟機借用規則 :欣賞影片須配帶耳機,以免影響他人;資訊區使用光碟時,可向櫃台借用光碟機。使用前,請持學生證向館員登記,辦理借用,離館時務必歸還。若有不當使用而致損壞者,需照價賠償。

12、影印服務辦法 :欲影印讀者請洽館員或圖書館老師,在不違反著作權法的情況下,提供影印服務。影印費用A4B411元,A312(正反面列印為2),限黑白影印。

13.非書資料借閱規定:本館所藏影音資料禁止私下複製或其他違反著作權法之行為,違者需負刑事責任,以免妨礙他人使用權利。